关于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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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三文体广旅报〔2025〕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以《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三发改字〔2025〕32号)原则同意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项目建议书。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原则同意调整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业主,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25〕32号文的批复。
二、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桐瑶水韵民宿康养项目。
******委员会。
四、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504-450226-04-01-850766。
五、项目建设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桐叶村。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项目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拟新建民宿,总建筑面积1800******消防、步道、绿化等配套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116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4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53.1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0.58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同时,请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意见。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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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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