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
工程名称 | 212省道东方路至07省道先行实施段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程咨询、专项评估等工程类、服务类、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等服务。 |
中标单位 | ******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56%;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费报价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 84号)(收费仅限施工招标)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28%。注:上述两项服务费以各阶段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当两项服务费合计不足4000元时,按保底费用4000元/每个计。如项目非招标人原因进行二次招标,招标人仅支付一次代理费用。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招标代理结束止。 |
企业资质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吴军 |
项目经理(负责人) 资质 | / |
中标日期 | 2025年4月11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