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孟津区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37号-1 | ******管理局孟津区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机构项目一包 | 270000 | 270000 | 是 | 270000 |
2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37号-2 | ******管理局孟津区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机构项目二包 | 270000 | 270000 | 是 | 270000 |
3 | 孟津政采磋商(2025)0037号-3 | ******管理局孟津区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机构项目三包 | 160000 | 160000 | 是 | 160000 |
(2)服务期:截止到2025年本辖区食品抽检任务完成为止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任意包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段。
一包:城关镇、麻屯镇、朝阳镇、白鹤镇,共5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
******街道、会盟镇、平乐镇,共5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
三包:常袋镇、送庄镇、横水镇、小浪底镇,共3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