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40号;
******医院楼内设有内科、外科、化验室、手术室、检查室、住院部、中医煎药室等相关科室及房间,并配有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经皮神经电刺激仪、电针治疗仪、股四头肌训练椅、骨密度监测仪等相关检查仪器,共设置病床21张,且可年接待病患约7665人,项目占地总面积1167.48m2,总投资额96万元。
联系人:董玉涌
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2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