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平桂区住保中心报来的卢爱莲等19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19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平桂区住建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3楼316室
邮政编码:542827
监督电话:0774-8834336
附????件: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
?
******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于卢爱莲等19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二、三、四期项目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