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海域使用审批前公示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受理审查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海域使用申请事宜,现予以审批前公示。
所属项目名称: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
用海申请人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项目性质:经营性。
用海类型: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用海方式:取、排水口用海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具体用途:渔业养殖集中供水。
使用年限:15年。
用海位置、面积和坐标:项目用海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灶湾鸭母沟附近,用海总面积为3.1264公顷,其中取、排水口用海2.3960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0.7304公顷,取水管道长157m,采用DN1400PE管于闸门井处与陆域管道相连接,详细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我局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部门: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
联系电话:******
附件:1.宗海界址图、宗海位置图
2.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报批稿)
******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2 乐东县九所镇中灶村陆基海水养殖取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报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