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于2025年5月20日在我院官网发布了公车定点维保服务询价公告(二次),因实质性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有关规定,应予以废标。
******保健院官网上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监审科)、0710-******(院办)
公示日期: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3个工作日)。
各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院办或监审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