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张遗址公园三四五号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06 14:37:12 作者:路海燕 访问次数:次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本工程京张遗址公园三四五号道路照明工程(工程名称)施工已由******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海淀发改(审)〔2024〕3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0.97km,合同估算价90(万元)
2.2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与京张铁路遗址公园的交叉位置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道路范围内涉及的灯杆、路灯、电源、线缆等。
2.5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5.1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2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6月 6 日至2025年6月 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中国铁建广场2号楼(C座)一层(详细地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18 日12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会议室(具体以20层电子屏显示为准)(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8号
联 系 人:刘兴华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 路海燕 王广坡
电 话:******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