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1(7)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修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湖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