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进场交易编号:SJ-GC-******-01
2.2建设规模:奈河、博阳路等改造DN600-1450雨水管网3500米;泮河、双龙河、七里河等改造DN400-1200污水管网22633米;开元路、傲徕峰路等改造混接点59处;排水管网安装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800套;改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85000立方米/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泰安市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相关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
2.4服务期限: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其中:工程设计服务:15日历天。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专家评审会通过的设计成果或提交给有审核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18.7万元,设计费费率2.7%,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自2025年4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5.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货场路16号五环二期沿街配套楼1-202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福运达产业园1号楼9层
联 系 人:曲经理
电 话:******
9.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 系人:曲经理;联系方式:******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