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天龙路项目10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2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天龙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张铁古户2人:张苏玲、罗婷
待定人员名单(6人)
一、天龙路项目(6人)
1、张铁古户3人:张铁古、文九娥、蒋丽云(进一步调查核实)
2、张艳燕户3人:张艳燕、李雅洁、李雅纯(资料不全)
不通过人员名单(2人)
一、天龙路项目(2人)
1、张铁古户2人:张伟明(公职人员)、张宗道(搭车安置)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通过人员名单(2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天龙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张铁古户2人:张苏玲、罗婷
待定人员名单(6人)
一、天龙路项目(6人)
1、张铁古户3人:张铁古、文九娥、蒋丽云(进一步调查核实)
2、张艳燕户3人:张艳燕、李雅洁、李雅纯(资料不全)
不通过人员名单(2人)
一、天龙路项目(2人)
1、张铁古户2人:张伟明(公职人员)、张宗道(搭车安置)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办公室
******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
受理邮箱:******
******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