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延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延平区综治中心融合法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延平区综治中心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HY-2025(NP)-04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延平区综治中心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 1 | 355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 | 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财务报告和社保及税收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的上级公司的规定执行。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锦江花苑一层)购买招标资料。(2)获取方式: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
6.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30(北京时间)
7.2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锦江花苑一层 。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04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锦江花苑一层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发布,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延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地址:延平区文体路183号
邮编:3530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
11、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锦江花苑一层
邮编:353000
联系人:郑建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