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858场) 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25kg/袋 。 2.出库费:粮食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3.出库条件:(1)库内过磅出库,限车货总重量80吨以内。(2)粮库到火车站8公里。(3)每天出库量100/吨。(4)一经出库不得在对数量提出异议。 4.其他要求:⑴有意向参与者提前扦样,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⑵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的大米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⑶数量以卖方粮库点件(含包装物每袋25公斤)确定数量。⑷竞得方需根据委托方安排,进行有序出库。⑸竞得方可派人监磅。⑹竞得方在出库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⑺买卖合同成交后,若竞得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竞得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成品粮大米质量指标应符合GB/T1354-2018二级籼米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15-2016《粮食》标准要求,其中:镉、黄曲霉毒素B1为必检项目,标准限量在国家标准的80%以内。根据《应急大米储藏技术规范》(LS/T1223-2020)要求,水分13.5%以内(含13.5%);无虫粮。 2.包装要求:⑴ 25公斤/袋(净重)。⑵大米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⑶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附合格证。⑷生产日期:成交之日起1日后生产的大米。⑸包装物: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⑹包装物上注明保质期为12个月。⑺标的统一一个品牌,包装一致。 3.入库费:粮食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4.入库条件:库内过磅入库,限车货总重量80吨以内。粮库到火车站8公里。每天入库量100/吨。 5.其他要求:⑴竞得方每车大米随货附检验报告(需检测大米国标所有项目;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镉)。(2)以委托方峨边县粮库地磅过磅和点件(入库抽包检斤时每袋净重25公斤,包装袋按每条100克扣除)确定数量。(3)到库后委托方每车开展初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 联系人:张译允,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入后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8月1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8月1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7月2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1 | ||||||||||||||||||||||||||||||||||||||||||||||||||||||||||||||||||
详见:******/art/2025/6/27/art_61_59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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