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悦祥头罾盐场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头罾盐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江苏易达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利用响水县头罾盐场境内所属水面面积约1766亩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70MW,年均发电量11183.7万kWh,项目建成后,可实现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的能力。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7日取得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4]190号),项目代码:2405-320921-89-01-303126。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为悦祥头罾盐场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雨天雇佣工人乘坐无动力渔船进入光伏场区,使用抹布或刷子对光伏板进行清洗,组件板面的灰尘经雨水落入下方鱼塘,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方案(气力吹吸是由维护人员采用便携式吹风机,对组件表面进行风力吹扫),不产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本次渔光互补项目不单独设置职工,职工生产活动均在升压站内,本次不新增员工,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响水县头罾盐场同意并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陈锡霞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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