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庆口桥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
2.3建设内容:道路全长 2.983KM;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浇筑20cm 厚C25 砼路面10439.7m,浇筑混凝土排水沟1200m,埋设混凝土DN1000 涵管 3处共32m,M7.5浆砌石挡土墙398m,山塘整修1处等组成。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比选控制价上限:******.00元。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公路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参选人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 8 时30******有限公司(民安镇朝阳西路154号)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民安镇朝阳西路15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公章其内容与资质证、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逐页亲笔签署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4 比选申请文件一正四副,须胶装;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加贴封条,加盖公章。
5.5包装封面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龙山县苗儿滩镇庆口桥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比选申请文件在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比选申请人名称:
6、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7、比选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16800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朝阳路154号
联 系 人:彭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