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678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元/月)
场地面积(平方米)
合作期限(年)
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地合作运营项目
西河智慧体育公园下层西侧围网场地
月固定保底款底价:6666.67
618.9
3年(不含15天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二、合作分成方式说明
(一)甲方全年累计分成不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含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甲乙双方按照2:8进行分成,即甲方收取全部营业收入的20%,乙方收取全部营业收入的80%;
(二)甲方全年累计分成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甲乙双方按照1:9进行分成,即甲方收取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全部营业收入的10%,乙方收取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全部营业收入的90%;分成款按月结算,当分成款未达到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全部营收进行2:8分成,当分成款达到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时剩余全部营收进行1:9分成;
(三)保底收入:乙方应确保每月甲方分成收入不低于月固定保底分成款(当甲方年累计分成超过月固定保底分成款*12后,不做每月保底收入约束)。本月度甲方分成收入不足当月固定保底分成款的,乙方应在该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分成费用直接抵扣完保底收入后,将剩余收入付至乙方,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于合作协议签订时向甲方缴纳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提供收据。合作协议期满或合作协议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出合作场地,缴清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费、违约金等),若有剩余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收据以及保证金退款函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费用结算:合作期间收取的经营收入费用统一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分成结算每月一结,于次月10日之前核对上月所有收入明细,核对无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专用普通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并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固定分成款:按月度结算,年固定分成款递增方式:每年固定保底款递增10000元。
(七)履约保证金:20000元。
(八)装修期:15天(不含在合作期限内)。
(九)用途:体育类(除儿童体适能、中考体育培训、篮球培训、足球培训等公园已有项目)文旅文创、儿童体验游乐、儿童玩具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未经业主方或业主方授权的管理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
(十)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十一)竞价保证金:20,000元。
(十二)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并于签订合作协议后的15日内移交。
(十三)装修情况:现状交付。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合作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一)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二)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三)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五)承租人竞租前需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竞租标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清楚标的的所有情况。
(六)签订合作协议需交齐首期租金和押金,若未交齐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
(七)中标人在签约合同后需按照使用用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证照。
(八)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相关费用应及时缴纳。
(九)现场有水有电。
******消防未办理,承租人若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需自行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十一)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无关。
(十二)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十三)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体育类(除儿童体适能、中考体育培训、篮球培训、足球培训等公园已有项目)文旅文创、儿童体验游乐、儿童玩具使用(如超出以上列明的用途,须事先征得业主方书面同意方可经营,未经业主方或业主方授权的管理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中心指定账户,签订合同后5日内需将首期租金和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合作协议。
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法人或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4)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意向合作方应于2025年4月30日时前至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5年4月30日17时前至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17时。
(五)看样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看样电话:******。
(七)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合作方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五、注意事项
******银行间交易等原因******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二)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5月6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合作方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三)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合作方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非因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作协议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福州海峡纵横资产租赁交易电子竞价平台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四)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
传真: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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