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慈城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别名:江北区慈城镇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2.2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215.10亩,项目东至山东村、西至龚冯村、北至五星村,南至王家坝村,涉及龚冯村、黄山村、观庄村、王家坝村、湖心村、洪陈村、新联村、山东村、妙山村、双顶山村以及五星村共11个行政村。经现场勘踏,在国土下发图斑之外,有部分地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连续性,需同步进行整治,故计划建设总面积为215.10亩,实际实施总面积为96.92亩(有耕地恢复实施内容的区域),可新增耕地指标207.85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2024年慈城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别名:江北区慈城镇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00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5.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7.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7.5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1)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9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 唐佳萍、 王静、陈佳妮、董臻源、王波、虞礼周
电 话: 0574-******,******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