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110
2、采购项目名称:伊川县环境保护局14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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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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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政采磋商(2025)0111号-1 |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14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
******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洛阳铁塔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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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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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14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一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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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陈予宏、罗雪梅、吴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732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同时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联系人:左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9-******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