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自主创业申报创业补贴资金的通知》(瓮人社通〔2016〕54号)和《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瓮人社通〔2019〕46号)于2016年8月30日、2019年7月2日分别实施,通知中部分政策与现有政策相冲突。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拟将《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自主创业申报创业补贴资金的通知》(瓮人社通〔2016〕54号)和《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瓮人社通〔2019〕46号)申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征集意见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3@qq.com
2.通信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5楼就业局
3.电话:0854-******
******财政局关于自主创业申报创业补贴资金的通知》《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自主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废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