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自主创业环境的服务质量,多方面支持个体经营等群体稳定就业,给多渠道就业群体提供更宽松包容、平等开放的就业环境,扎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我局再次对未退2020年—2021年占道经营费(场天摊位费)的个人进行公告。请相关人员在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集团),联系电话:0854-******)逾期未办理退费事宜不能正常退费的,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2020年—2021年占道经营费(场天摊位费)上缴财政国库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020年-2021年场天固定摊位占道经营费未退明细.xls
2020年-2021年场天活动摊位占道经营费未退明细.xlsx
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4日
特此公告
附件:


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