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新仓镇粮食及经济作物高产高效示范区项目—主产区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新仓镇粮食及经济作物高产高效示范区项目—主产区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 |
| 工程规模 |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新仓镇粮食及经济作物高产高效示范区项目——主产区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第三方服务等)、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 |
| 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00元 | |
| 中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 工 期 |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140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周吉慧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
| 联系电话 | 0573-******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