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会昌县瑞梅铁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土方工程劳务分包进行竟争性磋商采购,请会昌县瑞梅铁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土方工程劳务分包的潜在供应商在******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 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H2025-QY-C003
项目名称:会昌县瑞梅铁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地点:会昌县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县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按市政工程下浮 9%后再下浮不少于 9%。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会昌县瑞梅铁路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备案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及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会昌县文武坝镇九洲大道城东大厦)。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采用邮件获取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会昌县文武坝镇九洲大道城东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昌县文武坝镇九洲大道城东大厦),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从响************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银行转账或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必须长于或等于投标******银行转账或保函,不接受现金。履约保证金期限:自提交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服务期结束且无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法:结算根据财政审计结算价并按规定下浮9%后再下浮(中标价)计算,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下浮后)的60%或预算审核价(下浮后)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预算审核价(下浮后)的80%,项目结算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日起计算)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鑫昌******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9楼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九洲大道城东大厦
电话:******
邮箱:******
开户行:******银行瑞金支行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9974
网址:******/
3.项目联系方式
林先生(采购人):******
钟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