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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25-202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红安县2025-202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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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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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征集人地址: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征集人联系方式:胡亮******

二、征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红安县2025-202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HAC******

3.采购内容: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文件印刷服务及其他文印服务

4.最高限制单价:优惠率不低于5%

5.采购人范围: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所有注册采购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参加征集活动,入围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一经发现,征集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终止框架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一)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

(1)供应商所用的纸张、油墨和版材等原辅材料以及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HJ410-201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HJ209-2017)。尤其要符合环保要求,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人体健康。

(2)供应商为采购人生产的产品质量,至少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各项相关标准。

如上述标准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质量需求时,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协商制定专用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按专用质量标准验收。

(3)由于供应商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和其它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供应商应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不同意或不能补救的产品必须报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缺陷,其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担。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2.服务要求

(1)选定的入围供应商应按行业和流程要求及时完成订单,做到准时交货,不拖延工期。特别是会议材料等急件,要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确保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标准。

(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完成订单。不得将接到的订单进行转包、分包。

(3)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在按时完工的基础上,送货上门,且质量优,服务好,各项收费不得高于合同规定标准。

(4)要实行收件、送件免费上门服务,要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因运输问题导致印刷品损坏或未能及时送达,所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要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私自提高结算价格。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送礼、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一名专职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单位对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服务的地域范围

根据采购人具体项目需求确定。

(四)服务计量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确定。

(五)量价关系折扣

详见报价要求(若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服务严重质量问题的;

2.违反廉政要求的;

3.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4.拒绝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的;

5.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的;

6.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受到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五、框架协议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如遇政策性调整,有效期将适时调整,征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邀请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七、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项目框架协议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2.申请程序均在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线上申请(申请地址:******/upgrade/home?site_id=421122),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3.线上申请及入驻网上商城操作流程详见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址:******/upgrade/home?site_id=421122)首页“办事指南”中的“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供应商申请及入驻操作手册”。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将以下资料整合在一个PDF文档上,在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框架协议维护页面一起上传,缺一不可

(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附件1)

(2)提供“具备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声明函”;(附件2)

(3)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附件3)

(4)印刷服务报价表;(附件4)

(5)响应报价表(附件5)

(6)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附件6)

(7)印刷服务方案。(附件7)

八、适用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所有注册采购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九、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框架协议文本

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布。

2.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依据《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履约诚信管理办法》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3.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

(2)恶意串通,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或服务标准、以次充好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因违法经营被财政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2)利用网上商城平台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攻击入侵系统,篡改数据或者交易记录的;

(13)泄露交易过程中获悉的有关采购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

(14)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一、第二阶段合同授予

1.第二阶段采购限额标准按照《红安县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关于调整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一个财政年度内,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下的印刷服务采购,采购人可通过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向本项目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采购。协议期内,财政部门或征集人对以上限额标准进行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限额标准执行。

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以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的方式,

3.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详见“印刷服务合同书”(附件7)。

十二、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由采购单位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三、入围服务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有效内,如产品(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1.申请产品(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产品(服务)标准、产品(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产品(服务)标准及内容。

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红安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五、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其他事项,详见框架协议文本

 

附件:

印刷服务征集文件

操作手册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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