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淮上区崇正路(昌明街-延安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标段名称: 淮上区崇正路(昌明街-延安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三、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排水工程,第4项,沟槽回填砂石,应套用定额S5-1-7,而定额G1-43为土方回填且砂石体积未按计价规则换算,两定额单价差距过大,请复核。
答:此项为管道回填,将原先土方回填改为砂石回填,我方认为应当套土方回填主材改为砂石。
疑问二:排水工程,第12项,第37项检查井加固,未考虑检查井井周路面拆除及恢复的工程量,请复核。
答:检查井均为新建检查井,不存在检查井井周路面拆除及恢复的工程量。
疑问三:排水工程,第35、36项雨水口加固,未考虑雨水口周围路面拆除及恢复的工程量,请复核。
答:检查井均为新建检查井,不存在检查井井周路面拆除及恢复的工程量。
疑问四:排水工程,第22、23项,混凝土满包管道,未考虑模板的工程量,请复核。
答:综合单价已包含模板的费用。
疑问五:绿化工程,绿化苗木未考虑苗木损耗率,请复核。
答:定额中已考虑损耗率。
疑问六:照明工程,第12项,设计图纸及清单描述中均为BVV3*2.5mm2电缆,但定额里为BV-2.5mm2,材料单价也为BV-2.5mm2的价格,是否有误,请复核。
答:已复查,清单的工程量及特征描述无误。
疑问七:项目经理门槛业绩与商务文件评分中项目经理业绩可否为同一个业绩?
答:可以为同一业绩。
(二)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3) |
解密规定 |
2)其他要求:【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自行约定。】 |
现调整为:
5.2(3) |
解密规定 |
2)其他要求:/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 |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如项目经理岗位】的岗位。
6.【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自行约定。】”
现调整为: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 |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6.【/】”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技术职称为【注册专业】专业【专业级别】及以上。 ?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 |
现调整为: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 |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
现调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3.6.4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 |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
现修改为:
3.6.4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 |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
6、原招标文件中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大道4555号办公楼226号
邮编:233000
联系人:杨国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太平街392栋152号2号厅2楼205室
邮编:233000
联系人:路正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