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任务中领取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抽取“原味瓜子”(生产/检疫/购进 /加工日期:2025-02-19)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标准指标≤0.80,实测值为2.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 20kg,货值592元,违法所得592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国家市监总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决定对当事人 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