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对昆明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扩容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昆发改资环〔2025〕529号
******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报审昆明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扩容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扩容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湖滨公路北侧,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内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对厂区进行扩容改造,将污水处理量在旱季从30万立方米/天稳定提升至35万立方米/天。同时为满足扩容需求,配套相应除磷和污泥设施,同时配套建设连接管线,整体出水指标维持原出水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池改造、深度处理设施扩建、污泥处理设施扩建及配套管线工程。
(一)生物池改造:根据本项目需求和现状实际情况,对七厂1#组生物池进行原位改造,提高处理水量,处理能力由现状 10.0×10?立方米/天提升至15.0×10?立方米/天。在设计进水水质条件下,实现生化段原池扩容的目标。新建载体投加系统1座,生物载体分离回收系统1座,增设竖轴式搅拌器6台,增设内回流泵2台,增设外回流泵1台,增设沉降比智能监测仪2套。
(二)深度处理设施扩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深度除磷能力,本次新增5.0×10?立方米/天高速离子气浮设备,新增高速离子气浮设备布置于厂区东北侧空地,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
(三)污泥处理设施扩建:新建污泥浓缩池1座(配套悬挂式中心传动刮泥机),提高现况污泥系统的处理能力,脱水机房内新增离心脱水机1套(含切割机、加药系统等配套设施)。
(四)配套管线工程:新建从二沉池、气浮至D型滤池的 DN1000工艺管道约800米;新建气浮设备→浓缩池的 DN100浮渣污泥管道约 550米;新建生物载体分离回收系统→生物池的 DN250载体回收管道约50米;新建污泥泵房→生物载体分离回收系统的DN300载体回收系统进、排泥管约120米;新建DN50粉末载体投加管约200米。新建后置缺氧区→厌氧区 DN1000回流管道约300米。配套增设流量计等仪表。新建鼓风机房 DN250~DN1200不锈钢曝气干管约600米。
项目总投资:6930.59万元
项目代码:2507-530100-04-02-737580
三、 项目主要能耗指标情况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4794.19吨标准煤、等价值为12794.92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电力3900.89万千瓦时,年耗新水1.74万立方米。项目无化石能源消费量,不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原料用能。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7吨标准煤/万元。项目扩容后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能耗0.038千克标准煤/立方米,目前国家和云南省均未制定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2277.11吨二氧化碳,单位污水处理二氧化碳排放量0.25千克二氧化碳/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69吨二氧化碳/万元。
四、 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节能设计等相关标准、规范,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016第33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项目能效。
(二)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以及其他方面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单位产品综合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碳排放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管理局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市发展改革委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