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21-00016
二 、 项目名称: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及停车场拖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财物管理及停车场拖车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洼区滨泉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永泰社区苏五公路29公里处路北
中标(成交)金额:1,550,0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财物管理及停车场拖车项目
服务类
名称: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及停车场拖车项目(C******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大洼区城内
服务要求:具有3万平以上的停车场及在册的拖车3台,吊车一台。 要求条件: 1、停车场总面积为3万平方米以上,区分摩托车、小型车辆、大型车辆、危险品车辆停放区 2、停车场全天候无死角,监控设备和照明设备具有防火防盗功能 3、完善的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管理岗、看护岗、统计岗、巡逻岗。 4、具有在册车辆30吨以上拖挂车1台,15吨以下拖挂车2台,50吨以上吊车一台,能同时做到大洼区不同地点的事故现场拖车服务,接到施救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事故施救及违法处理拖车现场。 5、甲方有执勤执法统一行动期间,要求乙方拖车跟随行动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 6、乙方具有多年车辆违章拖车处理经验,及事故救援、停放保存事故车辆的经验 合同金额为一年服务费,付款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付款,单价遵照盘锦市物价局文件(盘价发[2015]70号)《关于规范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盘锦市物价局文件(盘价发[2016]4号)《关于规范违章肇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规定的价格执行。每年支付上限为中标单位最终报价金额。后附盘锦市物价局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世欣、周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涉案财物管理及停车场拖车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地 ******公安局大洼分局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政伟
电 话: ******